+82-2-363-2251周一至周五 09:30–17:30 KST
免费咨询 →

外国人登记

首次外国人登记申请指南 —— 准备材料与居住地证明

依据出入境手册整理长期停留外国人办理外国人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书、护照原件、标准规格照片、手续费、营业执照、居住地证明材料)及此后的登记事项变更申报义务。

用手机相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立即开始咨询。提供韩、英、中、日四语服务。

KakaoTalk
KakaoTalk
WeChat
WeChat
LINE
LINE
WhatsApp
WhatsApp
外国人登记ARC居住地

依据出入境手册整理长期停留外国人办理外国人登记的申请材料(申请书、护照原件、标准规格照片、手续费、营业执照、居住地证明材料)及此后的登记事项变更申报义务。

首次外国人登记申请指南 —— 准备材料与居住地证明

概述

以长期停留资格入境的外国人须办理外国人登记并领取外国人登录证。登记是此后所有停留程序的基准。

所需材料本身简单,但常在居住地证明材料上受阻。手册对可接受的资料作了广泛列举。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项目内容
申请材料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护照原件、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所属机构材料依《增值税法》的营业执照等(依停留资格)
居住地证明租赁合同、住所提供确认书、公共费用收据、宿舍费收据等
登记后义务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及护照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变更时须15日内申报(无手续费)

活动范围

  • 长期停留资格外国人的外国人登记
  • 登记后的登记事项变更申报

适用对象

  • 以长期停留资格入境并属外国人登记对象者
  • 以就业停留资格(E-1至E-7等)开始工作者
  • 以留学(D-2)、一般研修(D-4)等学业目的停留者
  • 以家庭相关停留资格(F-1、F-3、F-6等)停留者

提交材料

  • 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
  • 护照原件
  • 标准规格照片1张
  • 手续费
  • 依《增值税法》的营业执照(相应停留资格时)
  • 居住地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2.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3.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4.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5.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6.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登记事项变更申报对象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及护照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须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报;需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变更相关证明材料,无手续费。
  • 居住地证明材料可为租赁合同、住所提供确认书、停留期限届满预告通知邮件、公共费用收据、宿舍费收据等。
  • 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停留外国人须提交在学证明书;持可就业停留资格的外国人须申报职业及年收入。
  • 外国人结核诊断书提交义务的相关说明亦包含在共同事项中。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办理外国人登记需要手续费吗?
A. 登记申请含手续费;但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无手续费。
Q. 房屋合同不是我本人名义怎么办?
A. 手册除租赁合同外,还列举住所提供确认书、公共费用收据、宿舍费收据等作为居住地证明。
Q. 换护照后需要重新制作登录证吗?
A. 护照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变更属登记事项变更申报对象。是否需重新发放登录证请向管辖出入境确认。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