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法人设立(外国投资公司设立) — 外国投资者在韩国设立法人的完整流程。从外国人投资申报、注册资本入金、法人登记、税务登记到 D-8 签证发给的一站式办理。1亿韩元以上注册资本是核心要件。
外国投资法人设立按《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规定,需在外汇银行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注册资本 1亿韩元以上转入法人账户,法人登记簿誊本发行后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外国人投资企业登录后,才可申请 D-8 企业投资签证。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作为同伴 (F-3) 一同居留。
1. 概要
外国人在韩国设立外国投资法人,需经过外国人投资申报、缴纳投资款、法人设立登记、营业登记和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等步骤。每个步骤会另行产生政府规费和法定费用,具体金额请以主管机关公告为准。办理时间没有固定数字,因各步骤管辖机关的情况而异。
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设立韩国法人。最低投资金额为1亿韩元,获得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证明后即可申请D-8签证。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从投资申报到登记
外国人投资申报与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是两个不同的步骤。申报须在投资之前事先办理;登记则在出资标的物缴纳完毕等事由发生后办理。
- 外国人投资申报(《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5条):进行外国人投资须事先向产业通商部长官申报,并领取申报证明书。申报书向KOTRA或外汇银行行长提交(同法《施行规则》第2条)。
- 缴纳投资款·法人设立登记·营业登记:汇入投资款,到法院登记所办理设立登记,并向主管税务署办理营业登记。
-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同法第21条、《施行令》第27条):出资标的物缴纳完毕等事由发生时须办理登记,《施行令》第27条规定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0日内登记。
- 登记材料(《施行规则》第17条第1款第1项):可确认汇款人的外汇买入证明书或外汇存款证明书复印件(实物出资除外);个体经营者为以商号名义的入账证明;由他人代为汇款时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及申请方式请向主管机关确认。
- 与D-8签证的衔接:D-8签证申请材料中包含外国人投资申报书(附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出入境·外国人机关可通过KOTRA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系统确认登记及注销情况。
法条与材料可能修订,办理时请一并确认当时的法令及主管机关指引。
外国人在韩国设立法人的费用:政府规费与法定费用
外国人投资所需的最低投资金额1亿韩元以上(《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是投资款(出资额),并非费用。投资申报、法人设立登记、营业登记及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等各步骤,会另行产生政府规费和法定费用。
金额随现行法令和公告而变动,本页不列示具体数字。请在办理时向主管机关、KOTRA或外汇银行确认现行指引。签证阶段的规费,也请以法务部公告及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或驻外使领馆的指引为准。
设立法人需要多长时间:各阶段办理事项
本页不提供固定时间。设立包括以下事项,各事项所需时间因管辖机关的情况及是否需要补充材料而异。
- 外国人投资申报及申报证明书发放(KOTRA或外汇银行)
- 投资款汇入及入账确认
- 法院登记所办理法人设立登记
- 主管税务署办理营业登记
- 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为法定登记期限,并非办理时间)
- D-8签证审查(签证发给认定书申请或直接出入境申请)
- 入境后办理外国人登录(90日内)
各阶段的办理时间因管辖机关的情况而异。
2. 资格要件
- 有效护照和身份证明材料(护照复印件、近期照片)
- 签证类别相应资格(学历、经验、资本、收入)
- 韩国营业场所或雇主/担保人证明
- 无出入境违规记录及未缴税款
- 健康检查结果(签证类别要求)
3. 必备材料
具体材料请以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及法务部手册为准。
4. 办理流程
- 咨询及签证资格评估
- 按案例进行材料准备指导
- 外国投资申报或营业执照(如适用)
- 签证发给认定书申请或直接出入境申请
- 在本国韩国大使馆领取签证
- 入境后90日内办理外国人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