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短期就业(C-4)适用于90日以内的短期就业活动,分为季节劳务(C-4-1至4)与其他短期就业(C-4-5)。
季节劳务涵盖农作物种植与收获(含相关初加工)及水产品初加工领域;C-4-5涵盖临时演出、广告与时装模特、讲课与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以收益为目的的短期就业活动。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 项目 | 内容 |
|---|---|
| 停留资格 | 短期就业(C-4) |
| 季节劳务(C-4-1至4) | 农作物种植与收获(含相关初加工)、水产品初加工 |
| 短期就业(C-4-5) | 临时演出、广告与时装模特、讲课与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 |
| 单次可授予停留期限上限 | 90日 |
| 追加工作单位 | 季节劳务不可追加;C-4-5追加次数无限制 |
活动范围
- 在法务部长官与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首长协商确定的农作物种植与收获(含与之相关的初加工领域)及水产品初加工领域就业(C-4-1至4)
- 临时演出、广告与时装模特、讲课与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以收益为目的的短期就业活动(C-4-5)
适用对象
- 拟在农作物种植收获及水产品初加工领域就业并经法务部长官认定者(C-4-1至4)
- 拟以临时演出、广告与时装模特、讲课与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为收益进行短期就业者(C-4-5)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书、护照(季节劳务变更工作单位时免手续费)
- 居住·住所提供确认书
-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
- 工伤保险加入证明或农渔业人安全保险证书
- 健康保险加入证明或申请证明材料(适用者)
- 季节劳务者配置对象雇主确认书(地方自治团体签发)
申请流程
-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季节劳务(C-4-1至4)不可追加工作单位,变更工作单位时须由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陪同。
- 季节劳务变更工作单位的事由:①雇主违反各项条件且不予纠正;②非因劳务者过错而无法继续工作;③依社会通念无法在最初签约雇主的作业场所工作等。原雇主须向出入境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提交雇佣变动申报书。
- C-4-5的工作单位变更·追加许可权限已委任给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变更时无需主管部门长官的雇佣推荐书(但E-1至E-7活动中必须提交推荐书的行业除外)。
- 依经纪公司指示变更E-6-1演出场所时无需另行许可或申报,但E-6-2活动需雇主进行变动申报。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季节劳务者可否在其他农场工作?
A. 不可追加工作单位;仅在符合规定事由时,由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陪同办理变更。
Q. 来做短期讲座属哪类?
A. 讲课与演讲、研究、技术指导等属C-4-5。
Q. 停留期限多久?
A. 短期就业(C-4)单次可授予停留期限上限为90日。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