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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D-6)

韩国宗教(D-6)签证完全指南 —— 派遣宣教与社会福利活动

整理由外国宗教团体、社会福利团体派遣,或经韩国宗教团体推荐、邀请的宗教(D-6)资格五类适用对象、停留期限上限,以及与教授(E-1)的相互资格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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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签证D-6宣教

整理由外国宗教团体、社会福利团体派遣,或经韩国宗教团体推荐、邀请的宗教(D-6)资格五类适用对象、停留期限上限,以及与教授(E-1)的相互资格外活动。

韩国宗教(D-6)签证完全指南 —— 派遣宣教与社会福利活动

概述

宗教(D-6)适用于以外国宗教团体、社会福利团体派遣或韩国宗教团体推荐、邀请为前提,从事宗教活动或社会福利活动的外国人。

仅参与宗教活动尚不充分,须以材料证明派遣、推荐或邀请关系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项目内容
停留资格宗教(D-6)
前提外国宗教·社会福利团体派遣,或韩国宗教团体推荐·邀请
单次可授予停留期限上限2年
特例同一宗教财团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可在D-6与E-1间进行相互资格外活动

活动范围

  • 在韩国境内登记的支部工作
  • 在韩国相关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
  • 宣教或社会福利活动
  • 在韩国宗教团体从事修道、修炼、研究活动

适用对象

  • 由外国宗教团体或社会福利团体派遣至其在韩登记支部工作者
  • 由外国宗教团体或社会福利团体派遣,在韩国相关宗教团体从事宗教活动者
  • 受所属宗教团体运营的医疗、教育、救护团体邀请,从事宣教或社会福利活动者
  • 经韩国宗教团体推荐,在该团体从事修道、修炼、研究活动者
  • 受韩国宗教团体或社会福利团体邀请,仅从事社会福利活动者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
  • 派遣命令书或推荐书、邀请函
  • 该团体设立许可书等团体证明材料
  • 活动计划书及停留经费负担证明材料
  • 居住地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2.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3.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4.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5.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6.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同一宗教财团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可在宗教(D-6)与教授(E-1)之间进行资格外活动。D-6→E-1需同一财团证明材料、雇佣合同、学位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单位负责人同意书;E-1→D-6需同一财团证明材料、原单位同意书及该团体设立许可书。
  • 以采访(D-5)至贸易经营(D-9)资格登记的停留者,可无需另行许可或申报,面向职场同事或以非营利志愿形式进行会话指导。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个人前来宣教也属D-6吗?
A. 手册以派遣、推荐、邀请关系为前提列举适用对象。个案请向管辖出入境确认。
Q. 停留期限多久?
A. 宗教(D-6)单次可授予停留期限上限为2年
Q. 能否在同一财团的大学授课?
A. 同一宗教财团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可进行D-6与E-1的相互资格外活动,并另有规定的提交材料。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