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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D-8) 行政书士选择要点

如何选择D-8代办行政书士——业务范围、材料与流程核对要点

委托行政书士办理D-8企业投资签证前,应核对其代办哪些事项、自己需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分哪些步骤、本人出席与代理的范围。本文整理成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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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行政书士企业投资签证代办行政书士选择D-8材料停留手续流程

委托行政书士办理D-8企业投资签证前,应核对其代办哪些事项、自己需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分哪些步骤、本人出席与代理的范围。本文整理成问题清单。

如何选择D-8代办行政书士——业务范围、材料与流程核对要点

概述

打算把D-8申请或延期交给行政书士办理时,如果能比较的只有服务介绍,就很难做出判断。本文不谈价格和结果,而是整理成几个问题:对方具体代办什么、自己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分哪几个步骤、本人出席与代理能到什么程度。

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因此,事先承诺结果的说法并不能作为核对的依据。本文不包含价格、办理时限和事务所排名。VISION 飞展行政事务所(VISAS KOREA)的D-8业务范围是材料准备与递交流程说明,下面的问题向任何事务所咨询时都可以同样使用。不予许可标准的核对与延期材料清单,分别在另文中介绍。

要点速览

项目内容
本文范围把D-8申请或延期交给行政书士之前需要核对的问题(不涉及价格、结果和事务所排名)
先确定的事细分符号D-8-1、D-8-2、D-8-3、D-8-4中属于哪一类,以及是从现有停留资格变更还是走签证途径
材料依据被告知要准备的材料是否与规定的材料清单一致;机构负责人可增减材料
本人出席与代理停留许可申请须在韩国境内停留期间提出,不能由代办机构为身在境外的外国人代为申请;由代理人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时,需追加委托书、代理人在职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
费用区分政府审查手续费在受理后不予退还,应与行政书士的报酬分开确认
关于结果的表述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

活动范围

  • 向行政书士咨询时应核对的问题:代办业务范围、自己需准备的材料、办理步骤、本人出席与代理的范围
  • 每个问题应核实哪些内容(例如D-8-1延期材料清单)
  • 范围之外:事务所比较或推荐、价格、办理时限、许可可能性的判断

适用对象

  • 正在准备D-8首次申请并寻找行政书士的投资人、公司代表
  • D-8停留期限即将届满,正在考虑是否委托准备材料的人
  • 想先确认能否从现有停留资格变更为D-8的人
  • 身在境外、同时考虑设立韩国公司与申请签证的拟投资人

提交材料

  • 细分符号与申请途径:先确定属于D-8-1(投资法人)、D-8-2(风险投资)、D-8-3(投资个人企业)、D-8-4(技术创业)中的哪一类,并确认是从现有停留资格变更,还是走签证发放认定书途径
  • 基本材料(以D-8-1延期为准):申请书(第34号格式)、护照与外国人登录证、标准规格照片1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股东变动情况明细表原件、投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投资资金引进证明:适用者须提供当地海关或本国银行出具的外汇携出许可(申报)书,以及汇款确认单、外汇购买证明、海关申报单等投资资金引进明细。投资资金原则上为投资人本人名义的金额
  • 经营、营业场所与住所证明:营业业绩(进出口业绩等)证明、办公室租赁合同及营业场所外观、办公空间、招牌照片等证明营业场所存在的材料、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
  • 投资金额不足3亿韩元的个人投资者追加材料:资本金使用明细证明材料(物品购买收据、办公室装修费用、国内银行账户收支明细等),必要时提供有关该行业或领域经营经验的本国材料
  • 材料形式:在国外开具的材料须办理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在韩国开具的材料若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在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
  • 本人出席与代理:停留许可须在韩国境内申请;请以书面方式确认哪些步骤可由代理人申请,以及此时需追加哪些委托材料

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2.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3.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4.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5.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6.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停留许可申请必须在韩国境内停留期间提出,提交申请后出境可能被不予许可,且出入境事务代办机构不能为身在境外的外国人代为申请。如有出境安排,请在委托前告知,并一起安排时间。
  • 政府审查手续费在申请受理后不予退还。它与支付给行政书士的费用是两回事,请让对方以书面形式区分各项费用归属哪一方。本文不涉及金额。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负责人在审查特别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对于把材料清单说成一成不变、或承诺许可结果的说法,请追问依据。
  • 外文材料的译文必须由本人以外的其他人撰写;根据《行政士法》,受当事人委托、以此为业并收取报酬、翻译与行政机关业务有关材料的人,仅限外语翻译行政士。如果翻译也一并委托,请核对这一点。
  • 不予许可的原因与补充见D-8不予许可专文,延期材料全表见D-8延期材料专文。本文仅限于选择事务所之前应当提出的问题。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委托行政书士后,我自己就没有需要准备的材料了吗?
A. 材料清单中有需要由本人一方准备的内容。例如投资资金原则上为投资人本人名义的金额,在国外开具的材料需办理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个人纳税事实证明材料也在清单中。可以要求对方逐项区分哪些由您准备、哪些由对方准备。
Q. 人在国外时,可以委托办理延期或停留资格变更吗?
A. 申请停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韩国境内停留,出入境事务代办机构不能为身在境外的外国人代为申请。首次从国外办理D-8签证时,D-8-1原则上是向申请人本国的大韩民国使领馆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则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厅途径。请先确认适用哪条途径。
Q. 对方给的材料清单与一般的提交材料清单不一致,该怎么办?
A.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负责人在审查特别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因此清单有出入是可能的,但您可以询问增减的依据。若仍不确定,请直接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构确认。
Q. 对于“保证许可”的说法,应该怎么看待?
A. 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事先承诺结果的说法无法核实依据,因此更稳妥的做法是围绕业务范围以及材料和流程的说明来比较。
Q. 外文材料的翻译可以交给同一家事务所吗?
A. 译文须由本人以外的其他人撰写;根据《行政士法》,以此为业并收取报酬、翻译与行政机关业务有关材料的人,仅限外语翻译行政士。请确认负责翻译的人是否符合这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