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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F-5) 申请准备FAQ

F-5永居申请前常见问题与核对顺序 —— 类型、基本素养、材料

按申请前应核对的顺序,逐项梳理F-5永居申请前容易卡住的类型确认、基本素养证明、收入与资产计算和停留期间计算等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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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永居FAQ申请前核对基本素养证明永居收入计算停留期间计算

按申请前应核对的顺序,逐项梳理F-5永居申请前容易卡住的类型确认、基本素养证明、收入与资产计算和停留期间计算等要点。

F-5永居申请前常见问题与核对顺序 —— 类型、基本素养、材料

概述

F-5永居申请准备中容易卡住的地方大致分三类:自己属于哪个细分代码、如何证明基本素养、收入·停留期间·材料按什么标准计算。本文把可按此顺序核对的事项,以解决问题的形式整理出来。

不予许可的原因与补正另有专文,本文仅限于申请前阶段的核对顺序。个案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标准不明确时,请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

要点速览

项目内容
核对顺序① 细分代码 → ② 基本素养适用对象·免除 → ③ 收入与资产计算标准 → ④ 共同材料 → ⑤ 受理
基本素养完成社会融合项目第5阶段,或永住用、入籍用综合评价60分(满分100分)以上;免除对象因细分资格而异
收入计算年度申请日所属年度的前一年;若收入金额证明尚未开具,则为再前一年
资产自取得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持有6个月以上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许可前须维持其价值
停留期间计算临时出境每次90天以内、全年合计180天以内,视为连续停留
材料有效期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须为申请日起6个月内开具;国内开具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为开具日起3个月内

活动范围

  • F-5永居申请前阶段常见卡点(细分代码、基本素养、收入与资产计算、停留期间计算、材料有效期)的核对顺序
  • 以一般永住者(F-5-1)为主,基本素养和收入计算规定作为永居共同事项处理。
  • 不予许可的事由(品行端正、对国家财政的影响等)、D-8路径及取得永居后的维持另有专文,此处不涉及。

适用对象

  • 即将申请永居(F-5)、想确认自己细分代码是否正确的人
  • 想知道是否需要基本素养证明(考试或课程)、是否属于免除对象的人
  • 收入金额证明尚未开具,或想了解家人收入、名下住房如何计算的人
  • 因出差、回国等有境外停留、担心停留期间被中断的人

提交材料

  • 细分代码确认:对照永居资格种类(F-5-1至F-5-27),并在申请人基本信息表中标明所申请的永居资格
  • 基本素养证明(免除者除外,至少一项):韩国移民永住适格考试合格证、韩国移民入籍适格考试合格证、社会融合项目结业证(永住适格或入籍适格课程)等。有有效期的文件须在申请日当天仍有效
  • 收入相关:税务署出具的收入金额证明,纳税证明书或欠税证明书等完税相关官方证明(出入境机关通过电子系统确认无欠缴时可免于提交)
  • 以资产证明时:不动产登记簿誊本、不动产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存款余额证明等
  • 共同材料:统合申请书(含印花税票)、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没有的话须另附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用照片1张并加付永居证发放费)、居住地证明材料
  • 停留期间核对:整理出入境记录和居留资格变更历史,确认每次临时出境的天数及全年合计

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2.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3.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4.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5.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6.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家人收入仅限“共同居住的家人”。共同维持生计的家人是指配偶(不含事实婚姻)、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不含配偶的父母)中,在收入计算期间与申请人持续同住者;住址(居住地)相同的,原则上视为同住。
  • 只有已缴所得税的收入才被认可。属于应缴所得税却未缴的收入不被认可,依所得税法免税的收入则审查证明资料后决定是否认可。住房等资产本身不算作收入,但若因出租等产生收入并已缴纳所得税,该收入可能被认可。
  • 受理后仍须留在韩国。申请居留许可后出境可能被不予许可。如有出差或回国计划,请在确定申请时间前先行确认。
  • 申请前请再次查看公告。制度可能变更,申请前请再次查看HiKorea(www.hikorea.go.kr)公告及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的说明。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永居,在哪里确认?
A. “永居资格种类及细分代码”(F-5-1至F-5-27)按对象划分了各类别。例如F-5-1的对象是以驻在(D-7)到特定活动(E-7)的居留资格或居住(F-2)资格停留5年以上的成年人,F-5-2/3、F-5-6、F-5-7、F-5-14、F-5-27适用另行指南。
Q. 基本素养要求一定要参加考试吗?
A. 完成社会融合项目第5阶段,或永住用、入籍用综合评价达到60分以上,二者择一即视为满足要求。部分细分资格可免除,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就读于正规教育机构的15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等也被列为免除对象,请确认自己所属类别。
Q. 我的收入金额证明还没开具出来。
A. 收入计算期间原则上是申请日所属年度的前一年,但若以申请日为准税务机关尚未开具该年度收入金额证明等,则以再前一年为准。适用哪一年取决于是否已开具,请向管辖机关确认。
Q. 家人名下的收入或我自己的住房能算作收入吗?
A. 共同维持生计的家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收入须满足同住要求,住房等资产不被认可为收入。但若因出租自有住房等产生收入并已缴纳所得税,可作为经营收入等予以认可。
Q. 出差或临时回国会中断停留期间吗?
A. 临时出境每次在90天以内且出境天数全年合计在180天以内的,视为在国内连续停留。为出境而延长的停留期间和出境期限宽限期按出境期间计算,请事先整理好出入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