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与各资格要件同样重要的是适用于所有申请的共同规则。实务中常见材料齐备却因超过有效期而被退回的情况。
手册开篇即列出共同注意事项,并首先明确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 项目 | 内容 |
|---|---|
| 材料有效期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 |
| 已提交材料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 身元保证书 | 即使保证期在4年以上,也以4年为限认定;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保证期间 |
| 密封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提交(不得拆封) |
| 申请时所在地 | 必须在韩国境内停留;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 手续费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活动范围
- 适用于各类停留许可申请的共同程序规则
适用对象
- 拟申请停留资格变更许可者
- 拟申请停留期限延长许可者
- 拟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者
- 拟办理外国人登记及登记事项变更申报者
- 拟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者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手续费
- 各资格附件材料(《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76条)
- 居住地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提交材料中篇幅较大的,应摘录必要部分使用,避免提交不必要的材料。
- 可通过《电子政府法》第36条第1项的行政信息共同利用核实的材料——住民登录誊本、家庭关系记录事项证明书、营业执照、纳税事实证明、渔业执照等——无需提交;但信息主体不同意时须附上相应材料。
- 对身在境外的外国人,出入境事务代办机构不得代为申请。
- 审查手续费依《出入境管理法》第87条及其施行规则第72条等征收,民愿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共同事项还包括:在护照有效期范围内授予停留期限、可就业停留资格外国人的职业及年收入申报义务、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停留外国人的在学证明提交义务、外国人结核诊断书提交义务。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材料需在多久之内签发?
A.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
Q. 申请后可以出境吗?
A.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的外国人必须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Q. 被拒后手续费能退吗?
A. 不能。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