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OASIS(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是由法务部与中小风险企业部共同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开展的创业移民培训与支援项目。在技术创业(D-8-4)积分制中,完成该项目课程可作为计分项目。
D-8-4的总体条件已有专文介绍,本文只聚焦OASIS各课程对应积分表中的哪一项,以及用什么材料证明已结业。具体分值与最新修订请向辖区出入境·外国人管理部门确认。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9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 项目 | 内容 |
|---|---|
| 运营主体 | 法务部与中小风险企业部共同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 |
| 许可标准 | 满足至少1项必选项,且300分中取得60分以上 |
| 必选项 | 知识产权(最高60分)/政府创业扶持项目受益者或OASIS-6或OASIS-9/以教授(E-1)·研究(E-3)资格停留3年以上/获得1亿韩元以上投资(最高180分) |
| 可选项 | OASIS-1、OASIS-2、OASIS-4、OASIS-5、OASIS-7、OASIS-8、韩语能力、国内外大学硕士以上学位(最高120分) |
| 证明材料 | 全球创业移民中心负责人出具的结业(修完、毕业)证书、获奖确认书、入选公文等 |
活动范围
- D-8-4积分表中OASIS课程对应的项目(必选·可选),以及计分的例外与特例
- OASIS结业、获奖、入选事实的证明材料构成
- D-8-4的其他条件(学历、设立法人、免除特例等)请参阅既有的D-8-4文章
适用对象
- 适用D-8-4积分制,想合计必选项与可选项确认是否达到60分的人
- 曾获中央行政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直接事业费3000万韩元以上资助,但不具备积分制免除条件(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书、认定期间2年等)的人
- 持有OECD国家知识产权(登记),想了解OASIS-2课程免修情况的人
- 准备以贸易经营(D-9)资格变更为个体经营者的国内大学学士毕业生(OASIS学分标准不同)
提交材料
-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适用者)、标准规格照片、居住地证明材料(不动产租赁合同等)
- 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尚未设立完成时可省略,但有些类型须在6个月内提交并延长停留期限)
- 学位证明书复印件,或相关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推荐书
- 全球创业移民中心负责人出具的OASIS相应项目结业(修完、毕业)证书、获奖确认书、入选公文等
- 知识产权持有(登记)者:专利证书、实用新型登记证书、外观设计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者:知识产权局局长出具的申请事实证明书
- OECD国家知识产权持有(登记)者: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则上须海牙认证,未加入国家的国民可由驻OECD国家的大韩民国领事确认代替)
- 其他积分项目(韩语能力、学位等)的证明材料
- 积分制免除特例对象:基本提交材料+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书等(各特例类型材料请参阅D-8-4文章)
申请流程
-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OASIS-6与OASIS-9在必选项表中与政府创业扶持项目受益者归为同一类,可选项中有OASIS-1、2、4、5、7、8。各课程的具体分值请直接查阅手册附表。
- 共同(本国人、外国人、团体、法人等)参与OASIS-6·9项目、受益于政府创业扶持项目或获得1亿韩元以上投资时,仅认定该分数按共同人数均分后的分数。
- 持有(登记)OECD国家知识产权者,免修OASIS-2课程并认定相应分数。
- “OASIS-1至8合计30分以上学分”属于贸易经营(D-9)外国人个体经营者变更的标准,与D-8-4积分制无关。OASIS 4 Plus是贸易专业课程。
- 技术创业准备(D-10-2)是另一种资格,正在参加OASIS课程或最近3年内结业是其对象条件之一。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完成OASIS就能获得D-8-4许可吗?
A. 不能。许可标准是满足至少1项必选项且300分中取得60分以上,同时还须具备设立大韩民国法人、法人登记、营业登记完成等其他条件。OASIS只是积分项目之一。
Q. OASIS-6、9是必选项还是可选项?
A. 在手册积分表中,OASIS-6与OASIS-9是与政府创业扶持项目受益者同类的必选项。OASIS-1、2、4、5、7、8为可选项。
Q. 如何证明已完成OASIS?
A. 提交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负责人出具的相应项目结业(修完、毕业)证书、获奖确认书、入选公文等。
Q. 我获得了3000万韩元以上政府资助,但不具备免除条件。
A. 若不具备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书、认定期间(2年)等免除条件,则按积分表认定为OASIS-9结业(30分),适用积分制。
Q. 持有OECD国家专利时,OASIS-2怎么处理?
A. 持有(登记)OECD国家知识产权者,免修OASIS-2课程并认定分数。证明材料原则上须经海牙认证。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9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