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已完成登记的外国人出境后再入境是否需要再入境许可,以自出境之日起1年为判断标准。
剩余停留期限不足1年的,在该期限范围内免除;出境后超过1年但在2年内再入境的,需多次再入境许可。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要点速览
| 项目 | 内容 |
|---|---|
| 免除原则 | 已登记外国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再入境者免除再入境许可 |
| 剩余不足1年 | 在停留期限范围内免除再入境许可 |
| 例外 | 属入境限制及签证签发限制对象者,须前往居住地管辖厅(事务所·出张所)取得再入境许可 |
| 多次再入境许可 | 出境后在停留期限范围内超过1年但2年内再入境者 |
| 多次再入境限制国家 | 沙特阿拉伯、伊朗、利比亚(但上述国家国民中持结婚移民(F-6)、留学(D-2)、一般研修(D-4)者可) |
活动范围
- 已完成外国人登记者出境后的再入境
- 在停留期限范围内超过1年但2年内的再入境(多次再入境许可)
适用对象
- 已完成外国人登记并拟出境后再入境者
- 在剩余停留期限不足1年的情况下拟出境者
- 出境后超过1年但2年内拟再入境者(多次再入境许可对象)
- 属入境限制或签证签发限制对象者(免除例外——须现场申请)
提交材料
- 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
- 护照原件
- 外国人登录证
- 手续费
申请流程
-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再入境许可免除制度经施行规则修订引入并持续实施。
- 即便是多次再入境限制国家(沙特阿拉伯、伊朗、利比亚)的国民,若持结婚移民(F-6)、留学(D-2)、一般研修(D-4)资格,仍可取得多次再入境许可。
- 在停留期限临近届满时出境,可能导致再入境时已无剩余停留期限,因此出境前先确认是否需要延长更为稳妥。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因出差外出3个月需要再入境许可吗?
A. 不需要。已登记外国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内再入境者免除再入境许可。
Q. 我的停留期限还剩6个月。
A. 剩余不足1年的,在停留期限范围内免除再入境许可。
Q. 我需要离开一年以上。
A. 出境后在停留期限范围内超过1年但2年内再入境的,须取得多次再入境许可。
Q. 本文依据是什么?
A. 本文的在留资格要件、材料与期限依据韩国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停留指南手册》(2026年3月)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law.go.kr)整理。手册为辅助资料,是否许可由审查决定。个案请务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