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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与停留许可

欠缴税款与健康保险对签证延期的影响 —— 停留许可受限的情形

依据出入境手册,梳理税款及健康保险费欠缴对签证延期和停留资格变更审查的影响,并说明各资格的审查项目以及纳税、缴清证明的准备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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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签证延期停留许可限制纳税证明

依据出入境手册,梳理税款及健康保险费欠缴对签证延期和停留资格变更审查的影响,并说明各资格的审查项目以及纳税、缴清证明的准备要点。

欠缴税款与健康保险对签证延期的影响 —— 停留许可受限的情形

概述

对于部分停留资格,在欠缴税款或健康保险费的情况下申请延长停留期限或变更停留资格时,欠缴情况会成为审查的核查对象。法务部手册在永住(F-5)、其他长期居留(F-2-99)、熟练技能人才(E-7-4)积分制等处明确写明了这一点。

但欠缴是否直接导致不予许可、哪些税种及范围适用,各资格的表述并不相同,有些地方仅写明依据另行制定的《欠缴税款等外国人停留管理综合指引》审查。本文只整理手册所载范围。关于参保义务本身,请参阅我们的健康保险文章。

要点速览

项目内容
永住(F-5)生计维持审查国税、地方税、关税等税款未缴,以及健康保险费、罚款未缴,被列为认定对国家财政产生负面影响的事由
其他长期居留(F-2-99)延期时,品行端正要求中的税款欠缴,依据《欠缴税款等外国人停留管理综合指引》审查
熟练技能人才(E-7-4)积分制税款欠缴者属于排除对象(缴清后可申请);曾因欠缴被限制停留许可的记录按次数扣分(最高15分)
雇佣企业要求部分资格要求雇佣企业无国税、地方税欠缴,或将欠缴列为排除事由
证明材料纳税证明、地方税纳税证明,或国税、地方税等缴清的官方证明材料;因资格而异

活动范围

  • 税款及健康保险费欠缴在延期、资格变更审查中如何处理
  • 永住(F-5)、其他长期居留(F-2-99)、E-7-4积分制及雇佣企业欠缴要求
  • 用于证明已缴纳的材料种类

适用对象

  • 存在税款或保险费未缴,正准备延期或变更资格的人
  • 即将办理其他长期居留(F-2-99)延期的人
  • 准备申请永住(F-5)并核对生计维持要求的人
  • 考虑转入熟练技能人才(E-7-4)积分制的E-9、E-10、H-2持有人
  • 雇佣外国人的企业负责人及人事人员

提交材料

  • 核对缴纳情况:申请前自行确认国税、地方税、关税及健康保险费是否已缴
  • 纳税证明或欠缴证明等国税、地方税缴清的官方证明材料(申请永住时按收入主体分别提交)
  • 收入金额证明(税务署出具)等已缴税款的官方证明材料
  • 若出入境机关通过电子系统确认无欠缴,缴清相关官方证明材料可免于提交
  • 用于核实雇佣企业的纳税证明、地方税纳税证明(E-7-4积分制转换等相关资格的现工作单位)
  • 如有欠缴,请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缴清后能否取得证明

申请流程

  1. 确认资格要件 —— 核对现有停留资格、经历、学位与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2. 准备材料 —— 境外公文需附翻译人确认书及海牙认证(非缔约国需领事认证)。
  3. 预约访问 —— 通过 HiKorea(www.hikorea.go.kr)预约管辖厅,可在线办理的事项使用电子民愿。
  4. 受理并缴费 —— 提交综合申请书(附表第34号格式)并缴纳审查手续费。
  5. 审查 —— 如收到补正要求,请在期限内补交。
  6. 确认结果 —— 获批后授予停留期限与资格,必要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录证。

注意事项

  • 手册中明确把欠缴列为审查项目的资格只是一部分。其他资格如何处理,需查阅该资格的说明并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机关确认。
  • 同样是欠缴,各资格的效果不同。E-7-4积分制把排除对象(缴清后可申请)与扣分项目分开,永住则在生计维持审查中视为对国家财政的影响。
  • 明确列出健康保险费未缴的,是永住(F-5)生计维持审查中对国家财政影响的项目。其他资格的处理方式,仅凭手册正文无法断定。
  • 《欠缴税款等外国人停留管理综合指引》的具体标准(适用税种、金额等)未收录于本手册,具体如何适用须向机关确认。
  • 在韩国境内签发并提交的材料,如无另行规定的有效期,须为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的文件。
  • 此前已提交并保存于外国人登记记录中的材料可免于重复提交。
  • 健康诊断书、毒品检测确认书、录用体检表等须由签发医疗机构密封后原样提交(不得拆封)。
  • 申请各类停留许可时须本人在韩国境内,申请后出境可能导致不予许可。
  • 审查手续费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 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出张所)长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提交材料。

常见问题

Q. 欠缴税款就不能延长停留期限吗?
A. 手册并未对所有资格一律写明不予许可。其他长期居留(F-2-99)延期时,税款欠缴依据《欠缴税款等外国人停留管理综合指引》审查;E-7-4积分制则把税款欠缴者列为排除对象(缴清后可申请)。您自己资格的处理方式请向机关确认。
Q. 健康保险费未缴也有影响吗?
A. 永住(F-5)生计维持审查中,把健康保险费、罚款未缴列为对国家财政产生负面影响的事由。其他资格的处理超出本文依据范围,请向机关咨询。
Q. 欠缴后缴清就可以申请吗?
A. E-7-4积分制排除对象中写明“税款欠缴者(缴清后可申请)”。其他资格手册中没有同样表述,需要另行确认。
Q. 曾因欠缴被限制停留许可会有不利影响吗?
A. 在E-7-4积分制中,按因税款欠缴被限制停留许可的次数扣分:1次5分、2次10分、3次及以上15分。
Q. 雇佣我的公司欠缴税款怎么办?
A. 部分资格把雇佣企业欠缴国税、地方税列为排除事由或要求。例如居住(F-2-R)要求雇佣企业无欠缴记录,E-7-4积分制转换材料中包含现工作单位的纳税证明和地方税纳税证明。
Q. 一定要提交缴清证明吗?
A. 申请永住时要求提交缴清相关的官方证明材料,但若出入境机关通过电子系统确认无欠缴,可免于提交。是否提交请遵照受理机关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