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对象:在韩工作或生活的外国人(含D-8、E-7、F-2、F-4、F-5等签证持有者)。涵盖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雇用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四大体系,以及中韩社会保障协议、回国年金退款等实用信息。
1. 在韩外国人社会保险加入义务——按签证类型分类
在韩国,社会保险制度对外国人的适用范围依签证类型而有所不同。2016年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后,持有合法居留资格(外国人登录证)的大多数外国人均须强制加入健康保险;国民年金、雇用保险及产业灾害补偿保险则依据各自法规分别适用。
下表为常见签证类型的社会保险加入义务概览(2026年基准):
| 签证类型 | 健康保险 | 国民年金 | 雇用保险 | 产灾保险 |
|---|---|---|---|---|
| E-7 特定活动(技术职) | 强制(职场) | 强制 | 强制 | 强制 |
| D-8 企业投资 | 强制(职场/地域) | 强制 | 强制(雇员) | 强制 |
| F-2-7 积分制居住 | 强制(职场) | 强制 | 强制 | 强制 |
| F-4 海外同胞 | 强制(职场) | 强制 | 强制(就业者) | 强制 |
| F-5 永驻 | 强制(职场) | 强制 | 强制 | 强制 |
| D-2 留学(兼职) | 强制(地域) | 任意加入 | 适用(部分) | 强制 |
| C-3 短期访问(90天以内)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限适用 |
具体适用与否须依据实际在职情况、雇用合同及居留期间综合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行政书士。
2. 国民健康保险(건강보험):外国人加入条件、保费及保障内容
国民健康保险(건강보험)是韩国最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门诊、住院、手术、处方药等大部分医疗费用。外国人持有外国人登录证并在韩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者,原则上须强制加入。
加入形态:职场加入者 vs. 地域加入者
- 职场加入者(직장가입자):受雇于韩国雇主的外国人,由雇主和员工各承担保费的50%。保费按工资的约7.09%(2026年基准)计算,雇主申报加入,无需本人单独办理。
- 地域加入者(지역가입자):无雇主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或家属,依据所得、财产等指标计算保费。每月须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直接缴纳。
主要保障内容
- 门诊、住院、手术费的70%左右(具体按项目不同)由保险承担
- 处方药费用部分减免
- 健康检查(2年一次免费提供)
- 产前检查及生育支援(一部分)
- 重病·癌症·罕见病等特定疾病特别保障
职场加入者:工资的7.09%(劳资各50%)。长期照护保险(장기요양보험)另加0.9182%。
健康保险欠缴时将暂停保险资格,后续签证延期或更换时可能产生影响,请务必按时缴纳。
3. 国民年金(국민연금):加入义务与中韩年金互认协议
国民年金(국민연금)是韩国政府运营的公共养老金制度。18至60岁的在韩外国人(持有合法居留资格)原则上须强制加入,保费为月薪的9%(劳资各4.5%)。
加入方式
- 职场加入:受雇时由雇主统一申报,劳资各缴4.5%
- 地域任意加入:自由职业者或无需强制加入者可选择自愿缴纳,全额自付9%
中韩年金互认协议(사회보장협정)
韩国与中国于2013年正式签署《社会保障协议》,核心内容包括:
- 防止双重缴纳:持有中国社保参保证明(証明书)的中国国籍人员,可在韩国申请豁免国民年金加入,避免两国重复缴费
- 缴纳期间合算:两国缴纳期间可合并计算,满足各国的最低期间要求(韩国为10年),从而获得年金给付资格
- 申请窗口:最近居住地的国民年金公团(국민연금공단)支社
豁免申请需提供中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建议在入职前提前准备。
4. 雇用保险(고용보험):外国劳工适用范围与失业补贴
雇用保险(고용보险)主要提供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求职手当),同时包含职业培训、育儿休假补贴等支援。
适用对象
- 原则上,在韩国境内雇佣的所有劳动者(含外国人)须强制加入
- E-7、D-8(员工身份)、F-2、F-4、F-5等大部分在职签证强制适用
- D-2(留学)打工者有限适用;C-3、B-1等短期签证不适用
失业补贴(구직급여)申请条件
- 过去18个月内缴纳雇用保险满180天以上
- 非自愿离职(非因本人过失的解雇、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 具有再就业意愿,并积极进行求职活动
- 于离职后14日内向就业安全中心申请
保费率(2026年):月薪的1.8%(劳资各0.9%)。此外,雇主还须单独缴纳就业安定·职业能力开发分(0.25%–0.85%,按企业规模)。
5.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산재보험):工伤事故保障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산재보险)是韩国唯一由雇主全额承担保费的社会保险,专门保障因工作导致的事故、职业病、通勤事故等。无论签证类型,所有在韩工作者(含非法滞留者)均可获得保障。
主要给付内容
- 要养给付:工伤医疗费全额支付
- 休业给付:工伤休养期间日均工资的70%支付
- 障害给付:后遗症等级1至14级按年金或一次性给付
- 遗族给付:因工死亡时对遗属的年金或一次性补偿
申请流程
-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就医并告知医院"产灾保险"
- 雇主向韩国劳动福祉公团(근로복지공단)申报事故
- 本人(或雇主代理)提交要养给付申请书及相关医疗记录
- 劳动福祉公团审定后直接支付医疗费或将给付款转入账户
即使雇主未申报或拒绝协助,劳动者也可自行向劳动福祉公团申请。
6. 外国人登录证(ARC)与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外国人登录证(ARC,외국인등록증)是在韩外国人办理所有社会保险的核心身份证件。入境后90日内须向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发放。
ARC申请流程
- 入境后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国·外国人厅)提交外国人登录申请
- 提交材料:护照原件、申请书(现场填写)、照片2张(3.5×4.5cm)、住址证明(租赁合同等)、手续费3,000韩元
- 约1–2周后发放ARC
ARC发放后的社会保险申报
| 保险类型 | 申报主体 | 申报处 | 时限 |
|---|---|---|---|
| 国民健康保险 | 雇主(职场加入) |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 | 入职14日内 |
| 国民年金 | 雇主(职场加入) | 国民年金公团 | 入职다음月10日 |
| 雇用保险 | 雇主 | 近劳动部就业安全中心 | 入职다음月15日 |
|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 | 雇主 | 劳动福祉公团 | 雇用즉시 |
地域加入者(无职场)须本人直接向健康保险公团或年金公团办理加入手续,携带ARC及相关收入证明前往窗口即可。
7. 中韩社会保障协议:防止双重缴纳与年金合算机制
韩国迄今与多国签署社会保障协议(사회보장협정),其中《韩中社会保障协议》于2013年5月起正式生效,主要解决在韩中国人面临的双重缴费负担问题。
豁免申请(免除加入)
已在中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持中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中文及官方翻译件),向韩国国民年金公团申请豁免国民年金加入。豁免期间一般为5年,可续期申请。
缴纳期间合算
若在两国分别缴纳了年金保费,但单国期间均不足最低年限(韩国为10年),可向两国分别申请将对方国家的缴纳期间合并计算,从而获得年金给付资格。请注意:合算期间仅用于判定资格,实际给付金额仍分别由各国独立计算。
适用国家(部分)
韩国目前与中国、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约30个国家签署了社会保障协议,具体覆盖内容因国而异,建议向国民年金公团确认。
8. 自由职业者与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加入方式
无固定雇主的自由职业者(프리랜서)、个体工商户(1인 사업자)或家庭主妇等无职场加入资格者,须以地域加入者身份自行办理社会保险。
地域健康保险加入
- 向居住地管辖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分公所申请
- 保费依据上年度所得、房产、汽车等财产综合计算,个人负担100%
- 初次加入时需提供:ARC、所得证明(税务署发行的종합소득세 신고서 등)、居住证明
国民年金任意加入
- 无雇主者可自愿选择加入国民年金(강제 적용 제외 대상 중 임의가입)
- 最低月缴纳基准所得为100万韩元,最高为553万韩元(2026년)
- 保费全额(9%)由本人负担
雇用保险·产灾保险(自营业者特例)
自营业者(개인사업주)可向近劳动福祉公团申请加入雇用保险及产灾保险特例制度,在发生失业或工伤时获得一定保障。
如需详细确认适用基准及保费计算,建议通过行政书士代理咨询,避免错过加入时机或产生欠缴记录。更多居留咨询请参见 F-2-7居住签证指南。
9. 健康保险卡的使用方法与医院、药房操作要点
成功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医疗机构就诊时无需另行出示保险卡——外国人登录证(ARC)本身即可作为保险证使用。但建议另外申请实体健康保险证(건강보험증)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医院就诊流程
- 挂号时出示ARC(或健康保险证),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中核实保险资格
- 诊察·检查·处方后,按保险负担比例自付部分诊疗费(一般门诊约20–30%)
- 处方笺(처방전)持至药局取药,药费同样按保险比例减免
注意事项
- 健康保险欠缴超过一定期间后,保险资格暂停,就诊须全额自付
- ARC发放前(入境初期)须全额自付,后续可申请退还
- 牙科(치과)、眼科(한방)中保险覆盖范围有限,非保险项目须自付
- 大医院(상급종합병원)就诊须先有基层医院(의원·병원)转诊单,否则自付比例提高
电话:1577-1000(中文服务可选)
网站:nhis.or.kr
可通过官网申请实体保险证邮寄。
10. 回国时国民年金脱退一时金(탈퇴일시금)退还申请
在韩缴纳国民年金的外国人,若在达到年金给付资格前(一般为缴纳满10年)离开韩国,可申请将此前缴纳的保费一次性退还,即脱退一时金(탈퇴일시금)。
申请资格
- 已出境韩国(居留资格失效或出境后未再入境)
- 持有"可申请脱退一时金"国家国籍的外国人(中国国籍适用)
- 未达到国民年金老龄年金给付年龄(62岁,2026년 기준)
申请时限与方式
- 出境后须在2年以内提出申请
- 可前往出境前最后居住地管辖的国民年金公团支社办理
- 也可委托在韩代理人代为申请(需公证委任书)
- 填写「탈퇴일시금 지급청구서」,提交护照复印件、ARC(或失效居留卡)、银行账号证明
退还金额计算
退还金额为本人实际缴纳保费总额加利息(固定利率),雇主缴纳部分不包含在内。具体计算可通过国民年金公团官网(nps.or.kr)或咨询窗口确认。
如需了解延长在韩居留或申请永驻以继续累积年金期间,请参阅 F-5永驻权指南 或咨询 投资移民专业行政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