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F-5-20是专为父母一方持有韩国F-5永驻资格、且本人在韩国境内出生的子女设立的永驻申请类别。由于此类子女自出生起即在持有永驻权的父母保护下生活于韩国,法务部给予特别豁免,免除生计维持能力要求及基本素养(韩语/社会融合)要求,手续相对简便。申请人须能证明出生事实及父母一方的有效F-5永驻资格。
2. 资格要求
- 申请人须在韩国境内出生(出生地为韩国),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记录可证明
- 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的韩国F-5永驻资格,且在申请时仍处于永驻状态
- 申请人本身持有合法在韩居留资格(通常为F-3家属同居或其他居留资格)
- 无出入境法令违规记录
- 【特别豁免】免除生计维持能力要求
- 【特别豁免】免除韩语TOPIK及사회통합프로그램要求
3. 必备材料
4. 办理流程
- 资格确认:核查父/母F-5永驻资格有效性及申请人出生地证明文件
- 材料收集:取得出生证明书、父/母永驻确认文件及亲子关系证明
- 材料整理:按出入国管理局要求准备全套申请文件
- 提交申请:赴管辖出入国管理事务所提交申请(未成年子女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 审查结果:审查期约2~3个月,通过后领取永驻外国人登记证
5. 常见问题
Q. 父母双方均需持有F-5,还是一方即可?
A. 父母一方持有有效F-5永驻资格即可。不需要双方均持有永驻权,只要出生时父或母为F-5资格持有者即满足该条件。
Q. 申请时父/母的F-5资格已到期或被取消,是否影响子女申请?
A. 申请时父/母须仍持有有效F-5永驻资格。若父/母的永驻资格已被取消或失效,子女的F-5-20申请将无法成立。建议在父/母永驻资格有效期间尽早为子女办理申请。
Q. F-5-20是否有年龄限制?成年后仍可申请吗?
A. F-5-20对子女年龄无明确上限,成年后仍可申请,但须保持合法在韩居留资格。实际操作中建议在未成年期间由父母代为尽早申请,以避免成年后资格转换的复杂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