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F-5-8是专为在韩国出生、并持续在韩居住生活的华侨群体设立的永驻资格类别。由于此类申请人自出生起即在韩国生活,对韩国社会已有深度融入,因此法务部特别豁免韩语能力证明(TOPIK)及社会综合项目(사통프)要求。申请人须证明在韩持续居留的事实,并符合品行及生计维持等基本条件。
2. 资格要求
- 在韩国境内出生,出生登记或相关证明文件可证明出生地为韩国
- 自出生起持续在韩国居住生活(中途短暂出境不影响,但不可长期旅居海外)
- 持有效的外国人登记证及合法居留资格(通常为F-4海外同胞或华侨居留资格)
- 具备独立生计维持能力(年收入或资产达GNI基准以上)
- 无犯罪记录及出入境法令违规记录
- 【特别豁免】免除韩语TOPIK及社会综合项目(사통프)要求
3. 必备材料
4. 办理流程
- 资格确认:核查出生证明及全期间持续居留记录是否完整
- 历史记录整理:收集自出生起的出入境记录及历年外国人登记证
- 材料公证:对出生证明等外国文书进行公证及领事认证(如需)
- 提交申请:赴管辖出入国管理事务所提交全套申请材料(本人出席)
- 审查结果:审查期约2~3个月,通过后领取永驻外国人登记证
5. 常见问题
Q. 在韩出生但中途曾长期旅居海外,是否仍可申请F-5-8?
A. F-5-8要求"持续居住",若曾长期旅居海外(一般超过1年以上),可能被认定为中断了持续居留。具体情形需由行政书士评估出入境记录后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Q. F-5-8真的完全不需要韩语证明吗?
A. 是的。F-5-8明确豁免基本素养(韩语/社会融合)要求,无需提交TOPIK成绩或社회통합프로그램修了证,这是F-5-8的重要优势之一。
Q. 华侨子女(父母为华侨但本人非在韩出生)可以申请F-5-8吗?
A. 不可以。F-5-8的核心要件是申请人本人须在韩国境内出生。父母为华侨但申请人非在韩出生,则不符合F-5-8要件,可能需考虑其他类别如F-5-11积分制永驻权。



